路不拾遗的成语故事

拼音lù bù shí yí
基本解释遗:失物。路上没有人把别人丢失的东西捡走。形容社会风气好。
出处汉 贾谊《新书 先醒》:“百姓富,民恒一,路不拾遗,国无狱讼。”
路不拾遗的典故
秦孝公任用商鞅为重臣,听从他的建议,制定新法,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旧法,实行改革。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“商鞅变法”。商鞅坚决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不管是什么人,只要对国家有贡献,就应该予以奖励。他废除贵族世袭制度,按军功的大小分封不同的爵位等级。他鼓励耕织,发展农业生产,兴修水利,规定生产多的人可以免除徭役。由于商鞅积极推行变法,秦国的老百姓生产积极性提高了,军队纪律严明,士兵们都愿意去打仗。老百姓的生活逐渐富裕。社会秩序安定,民风也变
得淳朴起来,路不拾遗夜不闭户,意思就是说人们晚上睡觉都不用关门窗,在路上丢了东西也不用担心被别人捡走。秦国一天天强大起来,各诸侯国都开始畏惧它的国力。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路不拾遗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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喜笑颜开 | 明 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:“又行了两日,方到常山,径入府中,拜谒颜太守。故人相见,喜笑颜开。” |
绳之以法 | 汉 冯衍《上疏自陈》:“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,绳之以法则为罪,施之以德则为功。” |
不正之风 | 晋 葛洪《抱朴子 辩问》:“移不正之风,易流遁之俗。” |
山雨欲来风满楼 | 唐 许浑《咸阳城东楼》诗:“溪云初起日沉阁,山雨欲来风满楼。” |
草菅人命 | 明 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11卷:“所以说为官做吏的人,千万不要草菅人命,视同儿戏!” |
杨柳依依 | |
不分青红皂白 | 丁玲《太阳照在桑干河上》三六:“文采觉得这末不分青红皂白就不大好。” |
时易世变 | 晋 鲁褒《钱神论》:“当今之急,何用清谈?时易世变,古今异俗。” |
不卑不亢 | 老舍《四世同堂》五三:“今天,他碰上了不怕他的人,他必须避免硬碰,而只想不卑不亢的多捞几个钱。” |
姹紫嫣红 | 明 汤显祖《牡丹亭 惊梦》:“原来姹紫嫣红开遍,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。” |